高純氦氣國家標準
發布日期:2014-07-17 21:42:00 瀏覽:1415次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——高純氦氣
GB/T 4844.3—1995
代替GB 4844~4845—84
國家技術監督局1995-12-20批準 1996-08-01實施
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高純氦氣產品的技術要求、檢驗方法、檢驗規則以及產品的包裝、標志、貯存與運輸等。
本標準適用于以深冷法自天然氣、空氣或工廠弛放氣中提取的瓶裝高純度氣態氦。主要用于標準混合氣的制備、低溫超導、科學研究、色譜分析載氣等。
分子式:He。
相對分子質量:4.00260(按1991年國際相對原子質量)。
2 引用標準
GB/T 4844.1 工業氦氣
GB 4844.2 純氦
GB/T 5832.1 氣體中微量水分的測定 電解法
GB/T 8984 氣體中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和甲烷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
GB/T 5274 氣體分析校準用混合氣體的制備稱量法
GB/T 10627 氣體分析 標準混合氣的制備 靜態容積法
GB/T 10628 氣體分析 標準混合氣組成的測定 比較法
3 技術要求
高純氦氣產品的質量應符合下表要求。表中的“純度”、“含量”均為體積分數(V/V)。
項 目 優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
氦氣純度,10-2 ≥99.9996 99.9993 99.999
氖含最,lO-6 ≤ 1 2 4
氫含量,10-6 ≤ O.1 0.5 1
氧(氬)含量,10-6 ≤ 0.5 1 1
氮含量,10-6 ≤ 1 1 2
一氧化碳含量,1O-6≤ O.1 0.2 0.5
二氧化碳含量,10-6 ≤ 0.2 O.2 0.5
甲烷含量,10-6 ≤ 0.1 0.2 O.5
水分含量,10-6 ≤ 1 2 3
4 檢驗方法
4.1 氦氣純度
氦氣純度以體積分數表示,按式(1)計算:
Φ=100-(Φ1+Φ2+Φ3+Φ4+Φ5+Φ6+Φ7+Φ8)×10-4……………(1)
式巾:Φ—氦氣純度,10-2(V/V);
Φ1—氖含量(體積分數),10-6V/V);
Φ2— 氫含量(體積分數).1O-6(v/v);
Φ3--氧(氬)含量(體積分數),1O-6(v/v);
Φ4—氮含量(體積分數),10-6(V/V).
Φ5—一氧化碳含量(體積分數)。10-6(V/V);
Φ6—二氧化碳含量(體積分數),10-6(V/V);
Φ7—甲烷含量(體積分數),10-6(V/V);
Φ8—水分含量(體積分數),10-6(V/V)。
4.2 氖、氫、氧(氬)、氮含量的測定
4.2.1 方法提要
采用變溫濃縮技術,熱導色譜法測定。該法將被測組分在液氮溫度下的吸附柱上定量吸附,然后于室溫(水浴)下定量脫附,使樣品中微量被測組分預先提濃,經色譜柱分離后,用熱導池檢測器進行檢測。
4.2.2 儀器
本標準采用帶有預濃縮系統的實驗室色譜儀,色譜流程圖1。儀器的其他條件如穩壓電源、測量橋路等與一般色譜儀相同,記錄儀量程為O~1mV,檢測器為四臂鎢絲熱導池,S值大于1000。
4.2.3 測定條件
a.載氣:高純氦,符合本標準要求,流量40~60mL/min。
b. 濃縮柱:長約40~1250px,內徑約4mm,內裝粒度為0.25~0.40mm的601或TDX-01型碳分子篩3~4g。
c.色譜柱:長約3m,內徑約4mm,內裝約1m長的5A分子篩(粒度:0.25~0.40mm)和約2m長的椰殼
活性碳(粒度:0.25~0.40mm)。該柱經活化處理后,對各待測組分間的分離度(R)應大于1。
d. 吸附溫度:-196oC(液氮溫度)。脫附溫度:室溫(水浴)。
4.2.4 準備工作
4.2.4.1 將濃縮柱、色譜柱通干燥氣體(濃縮柱禁止用氧氣)加溫活化處理。
4.2.4.2 將所有活塞仔細涂好活塞油,檢查色譜系統無泄漏。
4.2.4.3 開啟載氣,調節流量至40~60mL,吹洗色譜系統約2h,接通儀器電源,待儀器工作穩定。
4.2.4.4 轉動活塞,關閉濃縮柱,套上液氮浴,5min后,取下液氮浴,套上室溫水浴,記錄儀上無色譜峰出現為正常。
4.2.4.5 轉動活塞,令載氣通過濃縮柱,在小心防止空氣倒吸的情況下,濃縮載氣5min,測定色譜系統空白值,應附合4.2.3條a的要求。
4.2.5 操作步驟
4.2.5.1 取樣
將待測樣氣瓶經針型減壓閥及金屬管道與儀器緊密連接,開啟螺旋夾、瓶閥、針型閥,以至少3次升降壓的方法用樣氣充分置換閥體及管道,使所取樣品具有代表性。
4.2.5.2 濃縮
轉動活塞6、ll、12,切斷通往濃縮柱的載氣,同時將樣氣以不高于1000mL/min的流量通過濃縮柱,吹洗3~5min后,關閉活塞12,將濃縮柱套上液氮浴,開通活塞12,樣氣流經鼓泡器15,由濕式流量計計量后放空。
濃縮操作應始終保持在鼓泡器10鼓泡的情況下進行。樣氣的濃縮體積由儀器的檢測限和待洲組分的含量選定。
4.2.5.3 解吸
濃縮完畢后,關閉活塞ll,取下液氮浴,待20~50S后,放去吸附的氦,關閉活塞12,再將濃縮柱套上水浴,旋轉活塞11、12、6,令載氣通過濃縮柱,而后進入色譜柱。
讀取濃縮體積(V1)。記錄備待測組分的色譜流出曲線。測量色譜峰面積(A1)。
4.2.5.4 標定
將標準混合氣瓶經針型閥、金屬管道與儀器連接,開啟瓶閥、針型閥,在用標準氣體以至少3次升降壓的方法充分置換,取得代表樣后,切換六通閥(F)進樣。記錄并測量各組分色譜峰面積(A2)
標準混合氣以氦氣為底氣,按GB/T 5274或GB/T 10627或GB/T 10628規定配制。其中,各組分的含量約為待測組分含量的K倍(K為濃縮體積V1與六通閥量管體積V2的比值)。
當標準混合氣中各組分的含量與待測組分含量相近時,用與樣品氣同樣的方法,經濃縮后進樣標定。
4.2.6 結果處理
4.2.6.1 各待測組分含量按式(2)計算:
式中:Φi —樣品氣中待測組分i的含量(體積分數),10-6(v/v);
Φs—標準氣中組分i的含量(體積分數),10-6(V/V);
V1—樣品氣濃縮體積,mL;
V2—標準氣的進樣體積或濃縮體積,mL;
A1--樣品氣中組分i的峰面積,mm2;
A2--標準氣中組分i的峰面積,mm2;
i—代表組分氖、氫、氧(氬)、氮。
4.2.6.2 以兩次平行測定的算術平均值為測定結果,平行測定的相對偏差不大于10%。
4.3 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甲烷含量的測定
4.3.1 方法提要
氦氣中痕量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和甲烷含量采用變溫濃縮技術、轉化色譜法測定。該法將待測組分經濃縮柱預先提濃,經色譜柱分離后,再將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轉化為甲烷,由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進行檢測。
4.3.2 儀器
本標準采用帶有預濃縮系統、鎳觸媒轉化系統及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的氣相色譜儀。該儀器對甲烷的檢測限(體積分數)不低于0.5×10-6(V/V)。儀器的其他條件按GB/T 8984規定,色譜流程見圖2。
4.3.3 測定條件
a. 濃縮柱:長約750px,內徑約4mm的U形柱,內裝粒度為0.25~0.40mm的變色硅膠約3~4g。
b. 色譜柱、轉化柱、載氣、燃氣、助燃氣等按GB/T 8984規定。
c. 儀器的操作條件可視待測組分濃度和濃縮體積選定。
d. 濃縮吸附溫度:液氮溫度。脫附溫度:沸水溫度。
4.3.4 準備工作
4.3.4.1 將濃縮柱及色譜柱在約180℃下通干燥氣活化處理3~4h。
4.3.4.2 將所有活塞仔細涂好活塞油,檢查系統無泄漏。
4.3.4.3 開啟載氣、燃氣及助燃氣至所需流速。
4.3.4.4 打開儀器電源,選擇儀器靈敏度至儀器工作穩定。
4.3.5 作步驟
4.3.5.1 將濃縮柱套上沸水浴,使濃縮柱中的吸附組分脫附完全,取下水浴。
4.3.5.2 樣品氣的測定操作步驟,按4.2.5條規定。其中濃縮裝置各部分的對應關系見圖1、圖2。
4.3.6 結果處理
結果處理按4.2.6條規定.其中i分別代表待測組分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、甲烷。
4.4 水分含量的測定
按GB 5832.1規定進行測定。
5 檢驗規則
5.1 高純氦產品由生產廠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按本標準規定進行檢驗,保證出廠產品符合本標準要求。
5.2 高純氦氣產品應逐瓶進行檢驗,當檢驗結果有任何一項指標不符合本標準要求時,則該瓶產品不合格。
5.3 用戶有權按本標準規定進行檢查驗收。可以逐瓶檢驗,也可以按GB 4844.2第5.2條規定,按批量隨機抽樣進行檢驗。當批量抽樣檢驗結果有任何一項指標不合格時,則應重新自該批產品中加倍抽樣再行檢驗,若仍有一項不合格時,則該批產品不合格。
5.4 當供需雙方對產品質量發生異議時,由雙方協商,或共同檢查驗收,或提交仲裁。
6 包裝、標志、貯存和運輸
6.1 高純氦氣產品的包裝、標志、貯存和運輸應符合GB 4844.1第6章的規定。
6.2 氣瓶上應有《高純氦氣》字樣。